树脂镜片轻工标准
作者:佚名 教程来源:中国眼镜论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3
树脂镜片轻工标准QB2506--2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光学树脂眼镜片 QB2506--2001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光学树脂镜片(以下简称“镜片”)的要求,试验方法、检测规则、标志和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以具有光学性能的高分子合成材料制成的矫正屈光不正的单光及多焦点眼镜镜片,不适用于渐变焦点眼镜镜片。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索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409--1980 塑料黄色指数试验方法
GB/T2410--1980 透明塑料透光率和雾度试验方法
GB/T2828--1987 遂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10810--1996 眼镜镜片
QB2457--1999 太阳镜
3、定义
在本标准中,GB10810的定义均适用,同时采用下列定义。
3.1.黄色指数YI
镜片以国际照明委员会(CIE)标准C光源为光源,以氧化镁为基准的黄色值。黄色指数YI用下式表示:
100× (1.28X-1.06Z)
YI=
Y
式中:X、Y、Z分别为测得三刺激值。
3.2. 雾度H
透过试样面的散射光通量与全透射光通量之比,即:
T4 T3
H=( ) × 100
T2 T1
式中:T1 入射光通量, % T2 全透射光通量, %
T3 由装置所引起的散射光通量,%
T4 由装置和镜片引起的散射光通量,%
3.3、紫外透射比 τSUV、τSUVA、τSUVB
3.3.1紫外透射光谱通量与入射光谱通量之比为紫外光谱透射比。
3.3.2 UVA波段透射比τSUVA,即自315nm至380nm范围内的紫外光谱透射比的加权平均值,其表达式为:
⌠ 380nm
τ (λ)Esλ(λ)S(λ) dλ
⌡315nm
τSUVA=100× %
⌠ 380nm
Esλ(λ)S(λ) dλ
⌡315nm
式中 τ (λ)-------光谱透射比
Esλ(λ)-----太阳光谱辐射照度
S(λ)--------相对光谱功率分布
3.3.3 UVB波段透射比τSUVB,即自280nm至315nm范围内的紫外光谱透射比的加权平均值,其表达式为:
⌠ 315nm
τ (λ)Esλ(λ)S(λ) dλ
⌡280nm
τSUB=100× %
⌠ 315nm
Esλ(λ)S(λ) dλ
⌡280nm
3.3.4UV波段透射比τSUV,即自280nm至380nm范围内的紫外光谱透射比的加权平均值,其表达式为:
⌠ 380nm
τ (λ)Esλ(λ)S(λ) dλ
⌡280nm
τSUV=100× %
⌠ 380nm
Esλ(λ)S(λ) dλ
⌡280nm
3.4、可见光透射比τV
可见光透射比是透射可见光通量与入射可见光通量之比,其表达方式:
⌠ 780nm
τ (λ)SD65 (λ)V(λ) Δλ
⌡380nm
τV=100× %
⌠ 780nm
τ (λ)SD65 (λ)V(λ) Δλ
⌡380nm
式中:SD65 (λ)---------标准照明体D65的相对光谱功率分布;
V(λ)--------------人眼明视觉光谱效率函数(视见函数)
3.5、镜片碎裂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为镜片碎裂。
A.镜片裂纹贯穿其全部厚度碎成两块或两快以上;
B.镜片与钢球的接触部分从其表面崩掉5mg或以上的碎块;
C.钢球穿透该镜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行业标准
光学树脂眼镜片 QB2506--2001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光学树脂镜片(以下简称“镜片”)的要求,试验方法、检测规则、标志和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以具有光学性能的高分子合成材料制成的矫正屈光不正的单光及多焦点眼镜镜片,不适用于渐变焦点眼镜镜片。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索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2409--1980 塑料黄色指数试验方法
GB/T2410--1980 透明塑料透光率和雾度试验方法
GB/T2828--1987 遂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10810--1996 眼镜镜片
QB2457--1999 太阳镜
3、定义
在本标准中,GB10810的定义均适用,同时采用下列定义。
3.1.黄色指数YI
镜片以国际照明委员会(CIE)标准C光源为光源,以氧化镁为基准的黄色值。黄色指数YI用下式表示:
100× (1.28X-1.06Z)
YI=
Y
式中:X、Y、Z分别为测得三刺激值。
3.2. 雾度H
透过试样面的散射光通量与全透射光通量之比,即:
T4 T3
H=( ) × 100
T2 T1
式中:T1 入射光通量, % T2 全透射光通量, %
T3 由装置所引起的散射光通量,%
T4 由装置和镜片引起的散射光通量,%
3.3、紫外透射比 τSUV、τSUVA、τSUVB
3.3.1紫外透射光谱通量与入射光谱通量之比为紫外光谱透射比。
3.3.2 UVA波段透射比τSUVA,即自315nm至380nm范围内的紫外光谱透射比的加权平均值,其表达式为:
⌠ 380nm
τ (λ)Esλ(λ)S(λ) dλ
⌡315nm
τSUVA=100× %
⌠ 380nm
Esλ(λ)S(λ) dλ
⌡315nm
式中 τ (λ)-------光谱透射比
Esλ(λ)-----太阳光谱辐射照度
S(λ)--------相对光谱功率分布
3.3.3 UVB波段透射比τSUVB,即自280nm至315nm范围内的紫外光谱透射比的加权平均值,其表达式为:
⌠ 315nm
τ (λ)Esλ(λ)S(λ) dλ
⌡280nm
τSUB=100× %
⌠ 315nm
Esλ(λ)S(λ) dλ
⌡280nm
3.3.4UV波段透射比τSUV,即自280nm至380nm范围内的紫外光谱透射比的加权平均值,其表达式为:
⌠ 380nm
τ (λ)Esλ(λ)S(λ) dλ
⌡280nm
τSUV=100× %
⌠ 380nm
Esλ(λ)S(λ) dλ
⌡280nm
3.4、可见光透射比τV
可见光透射比是透射可见光通量与入射可见光通量之比,其表达方式:
⌠ 780nm
τ (λ)SD65 (λ)V(λ) Δλ
⌡380nm
τV=100× %
⌠ 780nm
τ (λ)SD65 (λ)V(λ) Δλ
⌡380nm
式中:SD65 (λ)---------标准照明体D65的相对光谱功率分布;
V(λ)--------------人眼明视觉光谱效率函数(视见函数)
3.5、镜片碎裂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为镜片碎裂。
A.镜片裂纹贯穿其全部厚度碎成两块或两快以上;
B.镜片与钢球的接触部分从其表面崩掉5mg或以上的碎块;
C.钢球穿透该镜片
4、要求
4.1、顶焦度
4.1.1单光及多焦点镜片远用区的顶焦度偏差应符合GB10810-1996中表1的规定。
1.1.2多焦点镜片的子镜片顶焦度偏差应符合GB10810-1996中表3的规定。
4.2、柱镜轴位偏差适用于多焦点眼镜镜片以及附有预定方位的单光眼镜镜片,如棱镜基向设定、梯度染色等镜片,其允许偏差应符合GB10810-1996中表2的规定。
4.3、光学中心和棱镜度偏差应符合GB10810-1996中表4的规定。
4.4、表面质量和内在疵病应符合GB10810-1996中5.1.4的规定。
4.5、规格尺寸
4.5.1镜片的直径应符合GB10810-1996中5.2.1的规定。
4.5.2镜片基准点的厚度应不小于1.0mm
4.5.3基准点厚度偏差的极限值为+0.3mm
4.5.4子镜片的各尺寸(宽度、深度和过渡区深度)偏差的极限值为+0.5mm。作为一副镜片,子镜片的各尺寸(宽度、深度和过渡区深度)相互偏差应不大于0.7mm。
4.6、耐磨性
4.6.1经5.6的试验后,磨擦雾度值Hs应不大于2.5%。
4.6.2明示加硬的镜片,其经过试验后的磨擦雾度值Hs应不大于0.3%。
4.7、材料性能
4.7.1折射率n
折射率偏差的极限值为+0.003。n可为nd可为nc,但必须标明其基准波长(d谱线或c谱线,本标准推荐使用e谱线)。
4.7.2色散系数ν
色散系数极限偏差为+4%ν。ν可为νd可为νc但必须标明其基准波长(d谱线或c谱线,本标准推荐使用e谱线)。
4.7.3透射性能
4.7.3.1紫外性能
1)τЅUVA应不大于τV,τЅUVB应不大于0.5τV
2)明示以截止波长表明其防紫外性能的,其截止波长以下的紫外光谱透射比τ (λ)应不于
2.0%;
3)明示以紫外吸收为χ%或紫外透射比为у%表明其防紫外性能的,则须
τЅUV(τЅUVA,τЅUVB)≤(100.5-χ)%
或τЅUV(τЅUVA,τЅUVB)≤(у+0.5)%
4.7.3.2可见光透射比τV
当n≤1.56时,τV≥90.0%
当n>1.56时,τV≥88.0%
明示透射比τV为Z%的则须τV>(Z-0.5)%
注:有色片的透射性能应符合QB2457--1999中5.5规定
4.7.4黄色指数YI
当n>1.56时,YI≤1.20;
当n≥1.56时,YI≤2.20
4.7.5、阻燃性
按5.10.2试验,当移开钢棒后,镜片应不能继续燃烧。
4.7.6、抗冲击性能
若镜片明示具有安全防护性能的,通过附录B(提示的附录)的试验后,镜片应不碎裂。
5、试验方法
5.1、试验条件
5.1.1环境要求
环境温度:(23+5)°C,环境相对湿度(60+10)%
5.1.2样品要求
顶焦度(0.00+0.25)D,厚度(2.0+0.1)mm。
5.2、顶焦度、柱镜轴位
根据GB10810规定测定
5.3、光学中心和棱镜度
在以设计基准点为中心的测量区域内(对于单光镜片,测量区域为一半径为1mm的圆:(对于多焦点镜片,测量区域为上下各为0.5mm,左右各为1mm的矩形),用焦度计测定。
5.4、表面缺陷和内在疵病
按GB10810-1996中6.4规定测定。
5.5、规格尺寸
镜片直径用游标卡尺测定;子镜片的尺寸在子镜片中心的切平面上进行测量,使用带有合适的标线尺(方格线),或者精确的毫米测定仪器的光学投影比较仪测定:镜片厚度用厚度测定仪在镜片凸面的基准点上,且与该表面垂直而进行测定。
5.6、耐磨性
5.6.1 试验器材
钢丝绒:000#,钢丝绒磨擦面应平整,无毛刺并有序排列,其质量应大于5g,平面尺寸应大于压模直径。
压模:直径Ø40mm,压模的面形与样品的凸面相似,总荷重(压模、钢丝绒等)为(750+15)g。
磨擦试验机:往复频率为100次/min,摆幅为(10+1)°,摇摆半径为(103+0.87)mm。
雾度仪:符合GB/T2410的要求。
5.6.2 试验步骤
1)在5.1的试验条件下,将样品洗净后用棉纸吸干或晾干;
2)按GB/T2410的方法,测定样品未经磨擦时的初始值Ho(每旋转90°,依次获得4次测量值后取4次的平均值)。
3)固定样品,使其中心与摆杆中心重合,凸面向上;
4)在压模中心粘上钢丝绒,使钢丝绒丝纹与磨擦方向垂直,并将总荷重加于样品的凸面上;
5)启动磨擦试验机,往复磨擦1000次;
6)将经过上述磨擦试验的样品洗净后用棉纸吸干或晾干,先将磨擦痕方向置于水平方向,获得第一个测量值,然后按2)依次获得其他三个测量值,取4次的平均值H.
7)磨擦雾度值Hs为H与Ho的差值。
5.7、折射率、色散系数
用精度不低与3×40¯4的折射仪测定。环境温度符合5.1.1规定。
5.8、紫外性能、可见光透射比
5.8.1紫外性能
在5.1试验条件下,采用分光光度计测定。
紫外透射比由以下公式表示:
380mm ∑ τ (λ)Esλ(λ)S(λ)Δλ 315mmτЅUVA=100× %
380mm ∑ Esλ (λ)S(λ)Δλ 315mm
380nm ∑ τ (λ)Esλ(λ)S(λ)Δλ 315mmτЅUVB=100× %
380nm ∑ Esλ (λ)S(λ)Δλ 280mm
380nm ∑ τ (λ)Esλ(λ)S(λ)Δλ 315nmτЅUV=100× %
380nm ∑ Esλ (λ)S(λ)Δλ 280nm
式中:τ (λ)---------试样的光谱透射比;
Esλ(λ)-------太阳光谱辐射照度;
S(λ)------------相对光谱功率分布
光谱间隔Δλ=5nm。Esλ(λ)· S(λ)之乘机值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
5.8.2可见光透射比
在5.1试验条件下,采用分光光度计测定。
可见光透射比
⌠ 780nm
τ (λ)SD65 (λ)V(λ) Δλ
⌡380
τV=100×
⌠ 780nm
τ (λ)SD65 (λ)V(λ) Δλ
⌡380
式中:τ (λ)-------------试样的光谱透射比;
SD65 (λ)---------标准照明体D65的相对光谱功率分布;
V(λ)--------------人眼明视觉光谱效率函数(视见函数)
光谱间隔Δλ=10nm。Esλ(λ)· S(λ)之乘机值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
5.9、黄色指数
在5.1试验条件下及CIE2°视场,C光源条件下,采用色度仪或分光光度测得X、Y、Z三刺激值,然后按下列公式计算:
(1.28X-1.06Z)
YI= × 100
Y
5.10、阻热性
5.10.1、装置
具有垂直于几何轴的平整端面、直径6mm.长度(300+3)mm的钢棒、热源、热偶及显示的装置。
5.10.2、步骤
a)加热刚棒一端至(650+20)C,加热长度至少为5.mm,在距热端点(20+1)mm处测量温度。
b)钢棒棒轴垂直向下,使其热端面在ls内接触样品,并以其自重停留在样品表面5s以上。然后移开钢棒。
c)对镜片上各种不同的材料处都重复上述试验,在移开钢棒后目视检查样品是否继续燃烧。
6、检查规则
6.1、批量
生产厂可以日产量、班产量或台机产量为一批
6.2、批量验收
6.2.1、按GB/T2828进行抽样。
6.2.2对产品按表1中序号第1~6项进行验收,采用检查水平H,AQL为4.0
6.2.3对产品按表1中序号第7~14项进行验收,若出现一项不合格则该批产品视为不合格批。
6.2.4对特殊要求的产品,供需双方可按协议方式另行商定。
表1
序号 检查项目 本标准条款
1 顶焦度 4.1
2 柱镜轴位 4.2
3 光学中心和棱镜度 4.3
4 表面缺陷和内在疵病 4.4
5 厚度 4.5
6 镜片直径 4.5
7 折射率 4.7.1
8 色散系数 4.7.2
9 紫外性能 4.7.3.1
10 可见光透射比 4.7.3.2
11 耐磨性 4.6
12 黄色指数 4.7.4
13 阻燃性 4.7.5
14 抗冲击性能(仅对有明示要求的样品) 附录B
7、标志和包装
7.1、标志
镜片每片装一纸袋,纸袋上应注明下列技术参数。
7.1.1对所有镜片
1)顶焦度(D)
2)直径(mm)
3)基准点厚度(mm)
4)设计基准点位置,如未标明,则该点即为镜片几何中心;
5)色泽(若非无色)
6)镀层的情况
7)材料的折射率(四位有效数字)及色散系数(三位有效数字)
8)生产厂或供片商的名称与地址
9)采用标准号
注:基准点的厚度也可以文件形式提供。
7.1.2多焦点镜片应附加标注
1)子镜片顶焦度数值
2)子镜片的规格尺寸(mm)
3)右镜片或左镜片
4)子镜片的棱镜度(Δ)
5)设计款式或贸易用名
7.2、包装
每片装一纸袋,根据不同的顶焦度分别装盒,包装盒上除注明7.1全部内容外,应注明数量、出厂日期和检验标记。
4.1、顶焦度
4.1.1单光及多焦点镜片远用区的顶焦度偏差应符合GB10810-1996中表1的规定。
1.1.2多焦点镜片的子镜片顶焦度偏差应符合GB10810-1996中表3的规定。
4.2、柱镜轴位偏差适用于多焦点眼镜镜片以及附有预定方位的单光眼镜镜片,如棱镜基向设定、梯度染色等镜片,其允许偏差应符合GB10810-1996中表2的规定。
4.3、光学中心和棱镜度偏差应符合GB10810-1996中表4的规定。
4.4、表面质量和内在疵病应符合GB10810-1996中5.1.4的规定。
4.5、规格尺寸
4.5.1镜片的直径应符合GB10810-1996中5.2.1的规定。
4.5.2镜片基准点的厚度应不小于1.0mm
4.5.3基准点厚度偏差的极限值为+0.3mm
4.5.4子镜片的各尺寸(宽度、深度和过渡区深度)偏差的极限值为+0.5mm。作为一副镜片,子镜片的各尺寸(宽度、深度和过渡区深度)相互偏差应不大于0.7mm。
4.6、耐磨性
4.6.1经5.6的试验后,磨擦雾度值Hs应不大于2.5%。
4.6.2明示加硬的镜片,其经过试验后的磨擦雾度值Hs应不大于0.3%。
4.7、材料性能
4.7.1折射率n
折射率偏差的极限值为+0.003。n可为nd可为nc,但必须标明其基准波长(d谱线或c谱线,本标准推荐使用e谱线)。
4.7.2色散系数ν
色散系数极限偏差为+4%ν。ν可为νd可为νc但必须标明其基准波长(d谱线或c谱线,本标准推荐使用e谱线)。
4.7.3透射性能
4.7.3.1紫外性能
1)τЅUVA应不大于τV,τЅUVB应不大于0.5τV
2)明示以截止波长表明其防紫外性能的,其截止波长以下的紫外光谱透射比τ (λ)应不于
2.0%;
3)明示以紫外吸收为χ%或紫外透射比为у%表明其防紫外性能的,则须
τЅUV(τЅUVA,τЅUVB)≤(100.5-χ)%
或τЅUV(τЅUVA,τЅUVB)≤(у+0.5)%
4.7.3.2可见光透射比τV
当n≤1.56时,τV≥90.0%
当n>1.56时,τV≥88.0%
明示透射比τV为Z%的则须τV>(Z-0.5)%
注:有色片的透射性能应符合QB2457--1999中5.5规定
4.7.4黄色指数YI
当n>1.56时,YI≤1.20;
当n≥1.56时,YI≤2.20
4.7.5、阻燃性
按5.10.2试验,当移开钢棒后,镜片应不能继续燃烧。
4.7.6、抗冲击性能
若镜片明示具有安全防护性能的,通过附录B(提示的附录)的试验后,镜片应不碎裂。
5、试验方法
5.1、试验条件
5.1.1环境要求
环境温度:(23+5)°C,环境相对湿度(60+10)%
5.1.2样品要求
顶焦度(0.00+0.25)D,厚度(2.0+0.1)mm。
5.2、顶焦度、柱镜轴位
根据GB10810规定测定
5.3、光学中心和棱镜度
在以设计基准点为中心的测量区域内(对于单光镜片,测量区域为一半径为1mm的圆:(对于多焦点镜片,测量区域为上下各为0.5mm,左右各为1mm的矩形),用焦度计测定。
5.4、表面缺陷和内在疵病
按GB10810-1996中6.4规定测定。
5.5、规格尺寸
镜片直径用游标卡尺测定;子镜片的尺寸在子镜片中心的切平面上进行测量,使用带有合适的标线尺(方格线),或者精确的毫米测定仪器的光学投影比较仪测定:镜片厚度用厚度测定仪在镜片凸面的基准点上,且与该表面垂直而进行测定。
5.6、耐磨性
5.6.1 试验器材
钢丝绒:000#,钢丝绒磨擦面应平整,无毛刺并有序排列,其质量应大于5g,平面尺寸应大于压模直径。
压模:直径Ø40mm,压模的面形与样品的凸面相似,总荷重(压模、钢丝绒等)为(750+15)g。
磨擦试验机:往复频率为100次/min,摆幅为(10+1)°,摇摆半径为(103+0.87)mm。
雾度仪:符合GB/T2410的要求。
5.6.2 试验步骤
1)在5.1的试验条件下,将样品洗净后用棉纸吸干或晾干;
2)按GB/T2410的方法,测定样品未经磨擦时的初始值Ho(每旋转90°,依次获得4次测量值后取4次的平均值)。
3)固定样品,使其中心与摆杆中心重合,凸面向上;
4)在压模中心粘上钢丝绒,使钢丝绒丝纹与磨擦方向垂直,并将总荷重加于样品的凸面上;
5)启动磨擦试验机,往复磨擦1000次;
6)将经过上述磨擦试验的样品洗净后用棉纸吸干或晾干,先将磨擦痕方向置于水平方向,获得第一个测量值,然后按2)依次获得其他三个测量值,取4次的平均值H.
7)磨擦雾度值Hs为H与Ho的差值。
5.7、折射率、色散系数
用精度不低与3×40¯4的折射仪测定。环境温度符合5.1.1规定。
5.8、紫外性能、可见光透射比
5.8.1紫外性能
在5.1试验条件下,采用分光光度计测定。
紫外透射比由以下公式表示:
380mm ∑ τ (λ)Esλ(λ)S(λ)Δλ 315mmτЅUVA=100× %
380mm ∑ Esλ (λ)S(λ)Δλ 315mm
380nm ∑ τ (λ)Esλ(λ)S(λ)Δλ 315mmτЅUVB=100× %
380nm ∑ Esλ (λ)S(λ)Δλ 280mm
380nm ∑ τ (λ)Esλ(λ)S(λ)Δλ 315nmτЅUV=100× %
380nm ∑ Esλ (λ)S(λ)Δλ 280nm
式中:τ (λ)---------试样的光谱透射比;
Esλ(λ)-------太阳光谱辐射照度;
S(λ)------------相对光谱功率分布
光谱间隔Δλ=5nm。Esλ(λ)· S(λ)之乘机值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
5.8.2可见光透射比
在5.1试验条件下,采用分光光度计测定。
可见光透射比
⌠ 780nm
τ (λ)SD65 (λ)V(λ) Δλ
⌡380
τV=100×
⌠ 780nm
τ (λ)SD65 (λ)V(λ) Δλ
⌡380
式中:τ (λ)-------------试样的光谱透射比;
SD65 (λ)---------标准照明体D65的相对光谱功率分布;
V(λ)--------------人眼明视觉光谱效率函数(视见函数)
光谱间隔Δλ=10nm。Esλ(λ)· S(λ)之乘机值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
5.9、黄色指数
在5.1试验条件下及CIE2°视场,C光源条件下,采用色度仪或分光光度测得X、Y、Z三刺激值,然后按下列公式计算:
(1.28X-1.06Z)
YI= × 100
Y
5.10、阻热性
5.10.1、装置
具有垂直于几何轴的平整端面、直径6mm.长度(300+3)mm的钢棒、热源、热偶及显示的装置。
5.10.2、步骤
a)加热刚棒一端至(650+20)C,加热长度至少为5.mm,在距热端点(20+1)mm处测量温度。
b)钢棒棒轴垂直向下,使其热端面在ls内接触样品,并以其自重停留在样品表面5s以上。然后移开钢棒。
c)对镜片上各种不同的材料处都重复上述试验,在移开钢棒后目视检查样品是否继续燃烧。
6、检查规则
6.1、批量
生产厂可以日产量、班产量或台机产量为一批
6.2、批量验收
6.2.1、按GB/T2828进行抽样。
6.2.2对产品按表1中序号第1~6项进行验收,采用检查水平H,AQL为4.0
6.2.3对产品按表1中序号第7~14项进行验收,若出现一项不合格则该批产品视为不合格批。
6.2.4对特殊要求的产品,供需双方可按协议方式另行商定。
表1
序号 检查项目 本标准条款
1 顶焦度 4.1
2 柱镜轴位 4.2
3 光学中心和棱镜度 4.3
4 表面缺陷和内在疵病 4.4
5 厚度 4.5
6 镜片直径 4.5
7 折射率 4.7.1
8 色散系数 4.7.2
9 紫外性能 4.7.3.1
10 可见光透射比 4.7.3.2
11 耐磨性 4.6
12 黄色指数 4.7.4
13 阻燃性 4.7.5
14 抗冲击性能(仅对有明示要求的样品) 附录B
7、标志和包装
7.1、标志
镜片每片装一纸袋,纸袋上应注明下列技术参数。
7.1.1对所有镜片
1)顶焦度(D)
2)直径(mm)
3)基准点厚度(mm)
4)设计基准点位置,如未标明,则该点即为镜片几何中心;
5)色泽(若非无色)
6)镀层的情况
7)材料的折射率(四位有效数字)及色散系数(三位有效数字)
8)生产厂或供片商的名称与地址
9)采用标准号
注:基准点的厚度也可以文件形式提供。
7.1.2多焦点镜片应附加标注
1)子镜片顶焦度数值
2)子镜片的规格尺寸(mm)
3)右镜片或左镜片
4)子镜片的棱镜度(Δ)
5)设计款式或贸易用名
7.2、包装
每片装一纸袋,根据不同的顶焦度分别装盒,包装盒上除注明7.1全部内容外,应注明数量、出厂日期和检验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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